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
1、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2、对企业集团内单位(含企业集团)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,免征增值税,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。
3、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如下: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按月度纳税的,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,按季度纳税的,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,免征增值税。
4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2023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
【政策要点】2022年1月1日—2024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【政策要点】2022年1月1日—2024年12月31日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年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:对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,如果是按季度交纳税收的,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,可以免征增值税。
2023年增值税优惠政策
1、年增值税优惠政策: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。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。
2、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
3、【政策要点】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4、一般纳税人2023年优惠政策介绍如下: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或季度30万以下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
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或季度30万以下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